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疾考生单招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提前单独招生)七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选择其他科类的考生也可参加经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的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准考证号以考点为单位,分文、理两类随机编排。
报考艺术(文、理)类的美术、音乐、舞蹈省统考专业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但可兼报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艺术类其它专业。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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